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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1 第01版: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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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加大对扶贫资金监管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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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0日从湖南省财政厅获悉,湖南省将加大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把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与支出进度、资金绩效挂钩,按季度约谈进度排名后五位的贫困县长和财政局长。因为工作迟缓造成资金滞留超过两年以上的,属于中央和省级安排的扶贫资金,由省财政收回后统筹安排。 为了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湖南省财政厅明确专项扶贫资金(包括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9个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支出、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等。 下一步,湖南省财政厅将修订完善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健全扶贫资金监管体系,防止行业主管部门“一放了之”“放任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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