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4-20
2017-04-20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北京严禁擅自将产业项目改为居住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21
    【本报北京讯】北京市规划国土委会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地税局、北京市工商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严禁擅自改变项目规划用途作为居住使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和分割销售。作为近期北京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组合拳”之一,此举意在坚决打击利用产业用地炒地炒房的投机行为。
    据介绍,此次通知所指的产业项目涵盖科研、工业、酒店、旅游、文化、娱乐等六大类别。
    通知明确要求,产业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途组织设计、开发建设及使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和分割销售。严禁擅自改变项目规划用途作为居住使用。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批准用地文件核查已建在建产业项目使用情况,对于改为居住用途的产业项目,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从严处罚项目建设单位,直至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撤销划拨批准文件收回土地,取消其在京取得土地的资格。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情况还特别规定将同时由税务等相关部门进行稽查、检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