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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4-17
2017-04-17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辽宁加强政务诚信考核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44
    【本报沈阳讯】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辽宁省将对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加强政务诚信考核,在招商引资时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等政务失信行为将被追责。
    按照刚出台的《辽宁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辽宁省将加快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上级政府要定期对下级政府进行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对下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各级政府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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