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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4-14
2017-04-14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10月底前企业登记实现全面电子化

作者: 【记者王洋13日北京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43
    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提出在保留窗口登记的同时,于今年10月底前开通涵盖所有业务、适用所有企业类型的网上登记系统,实现企业登记注册各业务环节均可通过互联网办理。
    《意见》明确了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四方面工作任务:一是构建登记流程规范,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统一文书规范,多种登记方式并行,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辅助审查。二是加快业务系统建设,建立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规范系统用户管理,实现电子签名,建立痕迹追溯机制,创新系统服务模式。三是加强电子档案管理,做好电子档案的归集、保存、利用、迁移等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可信、可靠、完整和可用。四是加强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基本信息和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公示,推进相关信息互通互认、共享共用,同时加强惩戒措施,对全程电子化登记过程中提供虚假身份、提交虚假材料等恶意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限制相关人员办理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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