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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4-13
2017-04-13 第05版:五版 【字体】大 |默认 |

“九手”联动让文物和文明藏于民间

山西公布文物保护利用“文明守望工程”实施方案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305
    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发文,公布了文物保护利用“文明守望工程”实施方案,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通过出资修缮、认领认养等方式,参与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与此同时,山西省工商联、省文物局公布该省11个市第一批文物建筑保护利用供选项目名单总共有252处,引导和鼓励该省民营企业广泛参与这一功在当代利泽千秋的文明守望。
    山西是文物大省,文物资源丰富,而另一方面,文物自然损毁甚至灭失的危险不断加大,文物遭破坏、盗掘的问题屡有发生,文物利用不足和利用不当并存等现状也给该省的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面对繁重的文物保护工作任务和拓展利用的实际需求,仅靠各级政府的投入显然远远不够。
    面对不足,一个可喜的局面是近年来山西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热情和力度不断升级。山西省工商联宣教部部长方祥华说:“据我们调研统计,目前山西省已有不少民营企业家参与文物保护,譬如,山西省平遥煤化集团不仅保留平遥火柴厂车间原貌,还对清朝时期的一处民办书院鸣凤书院加以保护,山西省凯嘉能源集团对张壁古堡进行了开发及利用,山西宝力集团捐资保护太原市土堂大佛等等,这些民营企业的参与,给全省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强劲生机和活力。”
    与此同时,在省工商联的动员引导下,一些市、县工商联也开始了积极行动。方祥华介绍说,吕梁交城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当前正在鼓励民营企业家出资修缮位于交城县境内的两处文物保护单位——广生院和古林庵。目前,交城县红星化工有限公司和交城县亿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承诺出资修缮,规划正在设计中。
    山西民营企业在文物保护利用中的先期探索和努力,为该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在此背景下,山西省正式出台文物保护利用“文明守望工程”实施方案,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广泛动员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企业家、国际组织、社会热心人士、当地居民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中来,营造“众心护、众手搭、众人助”的全民参与文物保护氛围,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成果共享”的文物保护利用新机制,真正让文物“活”起来。
    那么,如何将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引深化、机制化、示范化,山西给出了“九手妙招”。
    社会氛围“众手搭”:充分运用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媒体,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全社会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点子出点子的文物保护利用合力。
    文物建筑“巨手擎”: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通过出资修缮、认领认养等方式,参与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在不改变文物所有权的前提下,在一定年限内给予认领认养者使用权、经营权。经整体维修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可辟为文化旅游场所、博物馆、纪念馆和其他文化教育场所、发展相关文化产业场所,尽可能向社会开放。
    流散文物“妙手集”: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创设工作,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创办特色博物馆、纪念馆,充分发挥其展示、研究、教育功能,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收集、收藏社会流散的传统文物、红色文物以及文物建筑构件等,大力表彰奖励文物收藏者向国有博物馆捐赠文物的行为。
    文化产品“巧手创”:促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鼓励具备条件的国有、非国有文化文物单位依托文物资源,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进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突出山西文化和特色,打造一批实用性和艺术性相结合的文创精品和有影响力的文创企业。
    文物安全“千手护”:推进社会力量参与文物日常养护和看护工作,鼓励城乡居(村)民通过日常养护、看护巡查等方式参与保护文物,努力形成当地群众、文物保护员与文物部门一起保护文物的合力。
    文物宣传“小手托”:培养青少年对文物保护的兴趣和爱好,建立青少年文物保护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继续探索文物保护进校园、进课堂的新途径,举办多样化的文物保护知识讲座,开展寓教于乐的历史文化体验活动。
    文物保护“顺手帮”:充分发挥文物保护志愿者的作用,积极引导热爱文物保护事业的社会团体或个人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发现和帮助解决文物保护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文物追索“联手助”:促进被盗和流失文物的回归,积极利用各种手段和渠道,让流失的文物物归其主,回归原位,使其在“原产地”发挥更大作用。对流失海外的文物,充分运用文物保护国际公约和外交渠道进行依法追索,不能追索的重要文物予以回购,鼓励海外华人华侨、民间机构捐赠流失文物。对文物被盗案件,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侦破力度,并及时将查获的文物、文物建筑构件移交相关文物部门或者其所有人。
    文物交流“携手援”:进一步促进文物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与兄弟省市以及友好国家、国际文化组织和文物保护机构、海外社团在科技保护、理论研究、业务培训、文物展览和宣传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不断吸收文物保护领域的先进理念和经验,提升该省文物保护工作水平。
    只有充分动员群众,调动社会各界力量进行多元投资、多方保护,合理利用,形成合力,才能真正解决文物保护面临的各种困难,才能使山西省宝贵的文物资源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学者指出,山西的文明守望工程,不仅能够减轻政府保护文物的财政负担,更能激发起公民爱护文物的意识,提升公民的文物素养。这一工程,使文物回到了民间,得到了最好地保护和最“活”的存在,也使文明建设更接地气,实现文明与时俱进,真正藏文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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