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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4-12
2017-04-12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长江中游四城市将建跨区域社会信用体系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22
    【本报武汉讯】11日在武汉举行的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议上,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四市签署合作协议,确定建立城市间信用联动制度,形成区域联动的信用奖惩机制,让“老赖”等不重视信用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根据协议,在四市区域内,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信用红黑名单”实现互认。并在工商管理、税收监管、质量监管、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旅游等重点领域,试点推进失信企业和个人联合惩戒,共同探索建立基于信用体系的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逐步扩大对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范围。
    为加大守信主体跨区域业务的支持力度,四市还将探索为守信主体提供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激励政策。
    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秘书处执行秘书长沈涛介绍,如果进展顺利,四市最快将于今年实现信用工作相互交流和企业信息的相互查询;明年实现基本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信息定期更新,完善信用服务机构跨市服务和信用信息互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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