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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4-10
2017-04-10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沈阳鼓励创业创新

以无偿资助形式对高层次人才予以扶持

作者: 【记者程景亮孙智沈阳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746
    为鼓励各类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提升创新成果的转化率,近日,沈阳市相继颁布了《沈阳高层次人才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沈阳市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资金》三部管理实施细则,在资金层面以无偿资助的形式对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予以扶持。
    按照细则要求,沈阳市将累计投入3000万元用于重点支持在高端装备与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实施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的人才和团队。其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沈阳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是获得无偿资金扶持的首要条件。
    细则规定,获得沈阳高层次人才创新成果转化资金扶持的企业需要满足创新成果转化一年后的利润较上年增幅20%以上;新产品转化一年后实现产值200万元以上、利润10万元以上;农业创新成果转化效益指标不低于上述增幅或数额的50%。补助额度为10-100万元,以团队形式申报补助的额度上浮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资金则将重点扶持领办、创办、合资兴办经济实体或以技术入股等方式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扶持资金额度为10万元至30万元,扶持期限为初创期(成立之日起3年内),最高连续扶持时限为3年。其中,与其他人合办的企业中,申请人占股比例不得少于20%,以专利技术持有者身份入股的占股不少于10%。
    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将重点支持具有特殊优秀的科技创新潜能、课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具有重要创新和应用前景、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
    按照计划,沈阳市每年将支持30万元的团队或个人项目10个,20万元的团队或个人项目15个,其余资金支持10万元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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