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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3-30
2017-03-30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福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五成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10
    福州市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明确从29日起,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已拥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取得本市五城区购房资格。
    福州市要求,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首次开盘申请价格备案按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项目备案均价确定首次备案价格,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取得本市五城区购房资格。
    福州市明确,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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