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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3-24
2017-03-24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必须正视A股两个层面的非公平交易

作者: ■肖玉航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556

    我国A股市场经历多年发展,其总体规模不断提升,投资者队伍不断增加。如果从市场建设来看,相关法律法规也较为广阔。市场多年的起伏,交易机制的更迭体现了市场某个阶段不同的方式。笔者通过跟踪研究发现,目前A股市场仅从交易机制来看,两个层面急需完善。
    研究认为,市场是否具有活力?是否具有优胜劣汰的市场化机制,其交易机制的公平是前提。现有市场机制来看,目前存在两个层面的非公平交易情况,因此从市场公平交易与引导理性投资、合理定价的角度来看,需要市场完善。
    “T+0与T+1”是时间不同的证券交易制度。T+0是指凡在证券(或期货)成交当天办理好证券(或期货)和价款清算交割手续的交易制度,就称为T+0交易。通俗说,就是当天买入的证券(或期货)在当天就可以卖出。T+1则是指当日买进的,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
    T+0交易曾在中国证券市场实行过,当时市场规模较小,出现了一定的投机性,为了保证证券市场的稳定,1995年1月改为T+1交易模式。现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和基金交易实行T+1的交易方式,延续了22年。目前深港通、沪港股对接市场交易机制,T+1的市场缺陷已经显现。
    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2010年4月16日,我国推出了股指期货交易,而从股指期货交易的方式来看,其实行T+0交易,这种交易方式是国际通行做法,但问题在于,目前A股市场现货推行的是一种T+1方式,这在某种层面来看,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造成了非公平交易,由于大多数中小投资者并不能实现股指期货门槛或现货交易难对等,当股指期货剧烈波动时,A股投资者则基本没有纠错机会,比如2015年下半年的股灾、光大乌龙指事件等。目前机构可能通过股指期货对冲,但A股投资者却面临交易方式的不对等,因此从我国股票市场规模增加及国际资本市场对等性原则来看,这一机制需要对等完善。
    研究目前新股交易制度来看,由于新股首日交易区别化老股的交易制度,造成了首日超越市场老股10%的幅度出现,近年更是44%首日秒停上涨后,出现十多个甚至部分品种数十个涨停的怪象,这些本发行PE已达23倍的股票,为何短期之内就冲击百倍PE,这是否是一种拔苗助长?是否市场定价机制或交易公平机制受到了负面累积?A股历史情况显示,当这些炒高新股达到一定规模的累积后,市场总会出现剧烈反映,这种负面累积在某种阶段看起来不错,但经历过一个周期之后,就是一地鸡毛。那么这种首日区别化交易国际上是如何呢?
    从国际资本市场来看,新股首日上市并无区别于市场证券的制度安排,新股发行市盈率也较为理性相对合理。比如香港、美国股票市场的新股首日上市与市场内股票遵循无涨跌幅与T+0交易体制,由于市场机制对等,新股并不会因为新就有特别待遇,不少新股破发与上涨同时存在,而这种交易公平制度的体现是对所有品种的,并非因新而有首日区别化交易。因此笔者认为,目前新股应取消首日幅度区别化,应遵循市场内所有品种10%的幅度;要么所有股票推行T+0交易与无涨跌幅制度,让其能够短期形成一个市场定价,制度对冲其理性价值的形成。
    总体来看,上述两个层面是目前市场交易机制方面的突出问题,其对于公平交易机制形成、价格合理定位、引导理性投资等均有明显影响,因此交易机制的完善或市场化需要引起重视。对于此方面,2012年以来,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贺强教授一直提议恢复T+0交易制度。今年两会期间再次提议恢复T+0交易制度,这实际上是对改变现行交易机制缺陷的坚持,实际上,这与笔者认为上述两个层面的问题围绕的核心也在于此,因此在中国股票市场规模化、市场化不断推进的阶段,完善交易机制更是提升市场活力,促进交易公平、引导价格定位、步入成熟市场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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