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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3-22
2017-03-22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假茅台背后有多少权力利益纠葛

作者: ■中青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06

    假茅台因为契合了社会上对国酒的特殊偏好,也因其确实能填补供需不对称造成的市场空白,往往大行其道。
    基于地方整体利益,这些年来,公众鲜见真正有力度的打假。即便茅台集团也只能偶尔发出一些微弱的正名声明。就像今年“3·15”期间,贵州茅台集团发布公告公示,称只有“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贵州茅台酒才能称之为茅台酒,其他则属假冒侵权产品。但也仅此而已,“高仿酒一条街”照样生意兴隆。
    这至少可以透露这样一些信息:其一,“茅台酒”有着专属的品牌利益,不得随意侵权;其二,在茅台区域酒产业蓬勃发展的语境下,企业打假力不从心。此前有媒体报道,就历史原因产生的不少企业名称傍茅台现象,由于年代久远,当地工商部门已不再追究。
    此外,茅台集团下属的各子公司、孙公司也因为考核指标的压力,而开发了不同系列的品牌酒。茅台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李保芳日前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披露,茅台集团创新产品品类,开发了200多个具有茅台特色的纪念酒、收藏酒、文化酒品牌,满足消费者多层次的个性化需求。
    在如此内外交攻、扭曲错乱的市场生态之中,如何界定茅台酒,如何打假,显然都不轻松。
    无论如何,茅台乱象不能持续下去了。这不仅关系到国酒茅台的品牌价值,关系到能不能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更关系到能不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瓶真正醇厚馥郁的茅台酒,理应与权力、与地方利益有一个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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