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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1 第06版: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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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社会组织降低评估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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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日前发布公告,降低7家全国性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其中5家评估等级从3A降至2A,两家评估等级从4A降至3A。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有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连续两年年度检查基本合格或受相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情形的,由民政部门作出降低评估等级处理的规定,日前,民政部发布对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中国爆破行业协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圆明园学会、中国交响乐发展基金会、中国投资协会等7家社会组织降低评估等级的公告。 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由3A级降为2A级,降级原因为2015年年度检查不合格;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由3A级降为2A级,降级原因为2015年年度检查不合格;中国爆破行业协会由4A级降为3A级,降级原因为2014、2015年年度检查基本合格;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由4A级降为3A级,降级原因为2014、2015年年度检查基本合格;中国圆明园学会由3A级降为2A级,降级原因为2014、2015年年度检查基本合格;中国交响乐发展基金会由3A级降为2A级,降级原因为2014、2015年年度检查基本合格;中国投资协会由3A级降为2A级,降级原因为受到民政部停止活动1个月的行政处罚。(司马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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