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3-20
2017-03-20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上海实施“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条例

作者: 【记者杨联民李刚上海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718
    新修订的《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于3月20日正式实施。日前,上海市委、市政府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全面推进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建设进行动员部署。市委书记韩正强调,要顺应人民群众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更高期待,坚决按照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部署,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治理体系,强化依法严管、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科技支撑、强化齐抓共管的合力,努力建成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全力保障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韩正表示,做好上海食品安全工作,最重要的是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治理体系,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确保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重点做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依法严管。重中之重是实施好新修订的《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根本靠法治,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要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加强行刑对接,抓紧出台配套措施。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强化全程监管,全过程留痕,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对食品领域的新业态新模式,要创新监管手段和方法。企业是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了,食品安全就有根本保障。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手段,抓紧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和信息服务平台,全面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齐抓共管的合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构建食品安全群防共治格局,把食品安全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