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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3-20
2017-03-20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长沙: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新房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79
    日前,长沙市政府宣布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政策,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新房,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长沙市限购区域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限长沙经开区、星沙区域)。具体限购政策为,暂停对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对在限购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湖南省外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属于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市各城区引进人才和公务工作调动的湖南省外户籍家庭,凭有关部门证明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长沙市外湖南省内户籍家庭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另据规定,长沙市还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家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5%;暂停发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贷款。对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家庭第2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暂停发放家庭第3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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