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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0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郑州:非本地户口人员买房限购再升级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39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近日发布消息,凡属补缴且补缴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据了解,2016年10月1日郑州出台限购政策,同年12月21日升级限购政策,要求非郑州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近3年内在本市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今年2月份,郑州相关部门内部发文明确,对通过补缴个税和社保的方式来获得购房资格的方式予以认可。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3月17日发布的通知称,为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各级审核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对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住房时提交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的审核,凡属补缴且补缴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根据郑州目前限购政策,符合条件的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郑州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普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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