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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3-17
2017-03-17 第07版:七版 【字体】大 |默认 |

浦发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37
    【本报北京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重视消费者基本权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宗旨,更是银行作为金融业主要参与者的重要责任。近期,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积极响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17年“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号召,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在分行48家营业网点及社区、小微支行全面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
    据悉,浦发银行北京分行重点宣传电信诈骗、银行卡盗刷等存在的风险和客户备付金相关知识及支付账户的风险防范;积极宣传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包括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在内的八项法定权利;同时,向金融消费者普及信息披露、营销禁止、格式条款和个人信息保护等与金融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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