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3-15
2017-03-15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55
    【据新华社北京14日电】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14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张德江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169人,出席165人,缺席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3月14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6个决议草案,民法总则草案建议表决稿,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2个办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显明辞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一致同意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主席团常务主席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建议将这11个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会议分别表决通过,决定将上述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常务主席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