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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3-09
2017-03-09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小微企业准入制度有待优化

闫冰竹委员建议进一步发挥政府导向作用

作者: ■本报记者董潇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782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闫冰竹今年向政协提案组递交了数项提案,内容重点聚焦经济金融领域,包括其长期关注的中小企业、中小银行发展问题,其中涉及加强政府与银行合作,积极推动小微企业发展,推动金融科技创新以及推动投贷联动等热点问题。
加强政银合作降低企业成本
    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有力手段,是引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重要抓手。2015年,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已超2万亿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的采购规模为6564.6亿元,约占全国采购规模的31%。可以说,不少小微企业通过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顺利实现了技术革新和规模升级。然而,当前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竞标前支付费用多,企业资质要求高;参与采购企业融资难等,这些需要政银进一步加强合作,优化、创新政府采购方式,提高公共财政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为此闫冰竹建议:首先应该有针对地降低竞标相关费用,优化小微企业的准入制度。积极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引导从事特定行业、信用良好的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落实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一是降低重点行业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前期费用。对国家重点扶持、发展前景良好的高新技术产业小微企业适当降低投标保证金缴纳标准。二是建议对有成功完成采购合同记录的小微企业减少前期费用,对连续多次完成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酌情予以垫资免除,并对中标企业缴纳的投标代理费给予一定的补贴。三是优化各类政府采购项目评标方案,将企业纳税信用作为评标依据之一,适当降低企业资质在评分细则中所占的比重。
    此外,应加强政银合作,引导银行开发新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产品。一是建议各级财政部门加强与商业银行的沟通与合作,鼓励其开发风险可控、覆盖小微企业标前和标后全流程的新型政府采购融资产品组合,并对主办银行提供一定的风险补偿,切实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保证中标企业资金正常周转。
完善金融服务推动科技创新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将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并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习近平主席在2016年举行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讲话中指出,企业是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力量,应该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融资难依然是科技创新型企业成长面临的“最大烦恼”。
    在闫冰竹看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科技创新,首先应该创新管理手段,差异化监管激励。建议监管部门针对科创企业设定差异化的监管政策。一是差异化流动资金测算。充分考虑科创企业特点,由商业银行根据科技创新行业的预期发展及企业订单情况,进行流动资金缺口测算及期限差异化设定。二是差异化受托支付要求。允许科创企业流动资金用于支付研发、人员工资等用途,进一步放宽受托支付要求,给予科技企业更多自主资金安排权利以提升资金运营效率,支持科创企业发展。三是对于科创企业无还本续贷的业务,在五级分类认定上给予明确政策支持。四是建议对科技专营机构建设给予政策倾斜。比如在网点设立、补贴支持、不良核销、准备金缴存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为科技专营机构松绑,让科技专营机构焕发更为积极的创新活力。
    积极推进投贷联动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中国正加速进入科技引领的“新经济”时代,科技创新企业成为此轮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为进一步完善科技企业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创新创业,2016年,“投贷联动”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迅速在全国范围内试点运行。投贷联动试点工作的正式启动,是对传统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巨大突破,它进一步延展了金融服务的边界,开启商业银行科技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探索,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作为首批投贷联动试点银行,北京银行首先完善顶层设计,明确战略目标。制定北京银行投贷联动业务发展规划和发展发展目标,加快试点步伐,预计2017年实现投贷联动业务落地不少于200户,助推科技金融贷款余额突破1000亿元,努力打造“科技企业及投贷联动最佳金融服务银行”。此外夯实客户基础,推动多方合作。坚持“投贷并重、内外并行”发展,积极抢占业务发展先机。内部创新设立中国银行业首家银行“孵化器”——中关村小巨人创客中心,为创业会员提供创业孵化、导师辅导、财务顾问、投资对接、融资规划等一体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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