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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1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提供“增信”渠道 彰显纳税激励

银税互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作者: ■郁琼源李延霞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782

    从2015年7月开始,税务总局与银监会创新合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探索将企业的纳税信用与融资信用相结合,通过共享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企业提供“增信”渠道,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信息共享
    “银税互动”新机制
    2015年初,税务总局积极转变职能,探索纳税信用增值应用,倡导在全国试点“银税互动”守信激励措施,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税易贷”“税融通”等产品。
    2015年7月,税务总局联合银监会共同发布《关于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银税合作机制,全面推广“银税互动”合作。参与“银税互动”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经营策略和管理方式,充分利用小微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积极开发新客户,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出基于纳税信用信息的无抵押信用贷款,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银税合作为纳税守信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促进企业融资可获得性。自2015年8月至2016年9月,全国银行业累计向10.5万户企业(其中小微企业9.1万户)发放贷款共19.2万笔。2016年9月末全国银税合作贷款余额3742.9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977.6亿元。
    创新发展
    深化“银税互动”新内涵
    引入“征信互认”,搭建“线上”平台,创新信贷产品,拓展合作领域,风险补偿、政策支持护航……一系列创新举措让“银税”互动丰富起来。截至2016年10月末,全国省级层面银税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已全部建立,实现了全覆盖。
    为有效挖掘银税合作深度,税务总局先后与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在“银税互动”基础上,引入“征信互认”机制,约定银税双方在各自的信用评价体系中引入对方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更好地发挥专业互补优势,实现信用共治、以信换贷、以贷扶微。
    河北、内蒙古、江苏、江西等地在确保数据客观、安全的前提下,运用信息化手段,打造“互联网+税务+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将“银税互动”由线下搬到线上,提供线上申办、审批的“一站式”在线融资办理服务,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实现融资到账。
    辽宁、重庆、江苏等地利用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多、覆盖面广的特点,建立“银税服务站”,委托银行代开发票,为纳税人提供自助办税服务,在便利纳税人获得信用贷款、降低融资成本的同时,依托银行资源延伸税收征管和服务的触角,推动银税合作向多领域、深层次发展。
    海南、安徽、山东等地积极协调当地政府部门,引入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和政府贴息奖励,实现“银税互动”的扩容增效。
    截至2016年9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已推出银税合作产品近900个,支持诚信纳税小微企业6.18万户,仅产品项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089.31亿元,比年初增加458.89亿元,增幅73.77%。
    以诚相“贷”
    创造“银税互动”新效应
    “银税互动”是税务机关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共同为诚信纳税人提供优质纳税服务和金融服务的创新举措,架起了纳税人、银行、税务部门之间合作共赢的桥梁,实现了“企业有发展、银行有效率、纳税更诚信”的良性互动。
    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银税互动”帮助纳税守信企业特别是处于成长期的小微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在解决因无法提供足额抵押的融资难问题的同时,也减少了企业民间融资额度、担保费用等等,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提升了金融机构信贷服务水平。企业纳税信用信息的共享,为金融机构目标营销、授信审批、贷后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有助于银行对接优质客户群实现精准营销;为纳税守信企业提供更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夯实了客户基础;通过不断调整信贷机构和客户结构,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促进了企业依法诚信纳税。“银税互动”彰显了诚信纳税的激励引领作用,影响和带动了更多的企业依法诚信纳税。
    据了解,下一步税务总局和银监会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和指导,不断拓展“银税互动”受惠群体、提升运行效能、加强交流宣传,努力把“银税互动”打造成为“暖人心、送春风”的服务品牌,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广阔的诚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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