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7-02-08 第05版:五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贵州超三成国土面积纳入生态保护红线 |
|
作者:
【记者管弦贵阳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34 |
|
|
|
|
|
|
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已划定的生态保护面积为56236.16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31.92%。 生态红线包括保护红线区由禁止开发区、5000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和石漠化敏感区四大类12小类,其中,禁止开发区包括遗产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家重要湿地、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在各市(州)面积分布上,最高为贵安新区,占其总面积的41.89%;最低为毕节市,占其总面积的27.05%。在流域分布上,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红线面积分别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1.39%和10.53%。全省165个5000亩以上耕地大坝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882.2平方千米,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严格管控,其中51个万亩大坝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达到378.55平方千米。为保证保护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退化,贵州生态红线管理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保护红线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