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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3 第05版: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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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辽宁省工商联建议加强商协会组织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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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记者孙智程景亮沈阳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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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类商协会组织在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拓展对外交流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商协会组织发展存在扶持力度不够、授权不充分、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理能力水平不足,法律地位不明确,发展不够均衡等问题也愈加凸显。针对这一现状,在近日召开的辽宁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辽宁省工商联从改善发展环境、落实基本职能、设立发展专项资金、加大扶持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提出建议,建议进一步加强支持行业商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展。 辽宁省工商联建议以地方立法的方式,明确行业商协会职能体系定位及实施细则。积极扶持并监督落实行业协会商会基本职能,增强其对会员企业的影响力。并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主管及指导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把适宜于行业协会商会行使的职能委托或转移给行业协会商会。 辽宁省工商联还建议政府出台关于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有关职能的监督管理办法,对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有关职能的条件、程序、资金安排及支付等做出一定的规范,以便进一步落实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等方面的职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将政府部门承担的行业标准制定、行业信息披露、资质资格认定、检验检测、行业评优评奖、出具产品原产地证明等职能,逐步移交、委托和授权给行业协会商会,并形成政府向行业协会商会购买行业调查、统计、规划、培训、考核等工作,行业内重大的投资、改造、开发项目可行性的前期论证等服务的机制。 此外,辽宁省工商联还建议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建立不同学历层次教育协调配套、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加强社会工作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建设一批社会工作培训基地,加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制定社会工作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同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种所有制组织中的人才,应该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要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开发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发展规划,并在人才培养、吸引、评价、使用等方面的各项政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享受,并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资金、项目、信息等公共资源,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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