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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1-16
2017-01-16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企业“费太多”是无法否认的现实

作者: ■犁一平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86

    1月10日,董明珠获评“2016十大经济年度人物”,在颁奖现场,董明珠表示:“我去年成为网红,就是我给我的安装工加了100元,为我的员工每个月增加1000元,年底我们发奖金平均每个人有1万元,而且还给他们送了一部手机。”除了这些问题,在颁奖仪式前《中国企业家》的独家专访中,董明珠还谈到了曹德旺、宗庆后等人反映的实体经济税负过重的问题。她表示,中国税收不算高,但是各种费用太多了。
    企业除了要交林林总总的税收,还要交N多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不争的事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分类及定义内涵不准,外延不清,对收费主体、收费目的、收费范围及收费标准等问题缺乏严格、清晰的界定,但种类繁多。据悉,目前主要有七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许可收费、管理性收费、证照收费、手续费、登记费、审查检验费、资源使用费、集资性收费等,每类收费又有很多小项或名目。
    为何造成这么多种类及无数收费小项呢?这可以说是历史造成的,也可以说是由不成熟到成熟必然要经历的成长过程,算是“成长的烦恼”。董明珠一语中的,也戳中了由来已久的部门利益软肋,即“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行政化”问题沉疴痼疾。比如,部门利用其掌握的权力增设机构、人员,自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养人,包括有的地方曾经一度对执法罚款采取提成的模式以及“红顶中介”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业的轿子、收企业的票子等,增加了企业负担,是无法否认的现实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进行一揽子行政体制改革,任务很艰巨。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行政化”问题不可能彻底消除,包括部门的设立、人员安排、人头经费不足等体制机制问题还会进一步暴露出来,在经济还不发展的现阶段,还不能一刀切解除部门的某些收费权,在有的行业或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痼疾还将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存在。
    值得庆幸的是,近年来一直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着力简政放权,不断规范权力运行以及整治“红顶中介”等,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逐步取消,企业负担正在减轻,也是有目共睹的。但是,有的问题积累太多,沉淀太深,不可能一步到位,全部解决,包括行政企事业单位的撤并,人员安排,或者进行市场化改革,既需要花很多精力,又需要一些时间,急不得。而董明珠一席话也是一次公开表达,即对太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提出了质疑,值得政府部门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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