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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1-16
2017-01-16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央行发布支付新规

明确客户备付金将集中存管 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

作者: ■本报记者郭钇杉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456

    央行日前发布通知称,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资金暂不计付利息。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最终将实现全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
    所谓的客户备付金,是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它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其所有权属于支付机构客户,但不同于客户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也不以客户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支付机构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央行新规发布后,支付宝、财付通(涵盖微信支付、QQ钱包等业务)两大平台也分别作出了回应。支付宝方面表示,坚决拥护央行新规,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财付通方面则表示,将积极配合、主动落实本次央行发布的新规。
    加强风险监管
    目前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以自身名义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存放。央行数据显示,平均每家支付机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13个,最多的开立账户达70个。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267家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余额超过4600亿元。
    “客户备付金的规模巨大、存放分散,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客户备付金存在被支付机构挪用的风险。如2014年8月,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挪用客户备付金事件,涉及资金5420.38万元;2014年9月,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加油金”业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6亿元;2014年12月,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挪用客户备付金事件,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7.8亿元,涉及持卡人5.14万人。
    一些支付机构违规占用客户备付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高风险投资。同时,支付机构通过在各商业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办理跨行资金清算,超范围经营,变相行使央行或清算组织的跨行清算职能。甚至有支付机构借此便利为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通道,也增加了金融风险跨系统传导的隐患。客户备付金的分散存放,不利于支付机构统筹资金管理,存在流动性风险。
    央行相关负责人指出许多支付机构通过扩大客户备付金规模赚取利息收入,偏离了提供支付服务的主业,一定程度上造成支付服务市场的无序和混乱,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违背了央行许可其开展业务的初衷。
    对支付机构影响几何
    实际上,对于经营状况良好、规模较大的支付机构来说,利息只占机构总收入较小的一部分,利息减少带来的冲击力不大。而对于经营状况不佳、规模较小的支付机构,利息收入则占据整个机构大部分现金流,新规执行后,机构受影响就会较大。
    对于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后是否会影响支付机构的日常经营,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实施的交存比例对支付机构的日常经营影响不大,也不会影响支付市场平稳发展。
    央行要求,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的50%以上集中存放在备付金存管银行;另据统计,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有较大部分(2016年第三季度为42%)以非活期存款形式存放。因此,目前实施的交存比例(最低12%、最高24%)不会影响支付机构的流动性安排
    对于交存至专用存款账户的客户备付金,支付机构在日间可以使用,通过委托备付金交存银行办理支取,但须在当日营业终了前将支取部分补齐。
    央行正在指导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组织建设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通过该清算平台的支撑,未来支付机构只需开立一个银行账户即可办理客户备付金的所有收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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