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7-01-16 第02版:二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北京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主体 |
|
作者:
【记者陈雪根北京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54 |
|
|
|
|
|
|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北京市工商局会同北京市税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连续两年未年报未纳税的企业和个体户,开展了清理工作。截至2016年12月底,共吊销各类经营主体58850户,其中企业38889户、个体工商户19961户。 2014年10月1日企业年报制度开始实施,宣告了企业年检制度的终止。之前不参加企业年检,工商部门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措施也随之废除,由此累积了大量既不参加年报也不主动办理注销登记的主体。 2016年年初,为有效清理经济户口虚数,北京市工商局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主动采取措施,率先进行相关调查取证工作,为最终实施吊销处罚做好准备。各工商分局主动与辖区税务部门沟通,针对两年以上未年报、未纳税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辖区工商所到注册地进行现场核查,确认查无下落。5月,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清理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由于上半年已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工商部门随之顺利开始了此项清理工作,启动了相关吊销工作程序,2016下半年,北京市工商局与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运用大数据平台,通过数据比对,进一步清理出符合吊销处罚条件的未经营主体8000多户。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