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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1-11
2017-01-11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安徽鼓励闲置厂房改众创空间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95
    【本报合肥讯】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通报表示,该省将允许利用闲置的商业用房、厂房、库房等,改造建设众创空间,并允许创新创业主体将其作为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从而盘活资源,释放创业活力。
    安徽省最新出台的《关于加快全省众创空间建设促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意见》提出,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等资源,均可改造和建设成各类众创空间。创业初期尚不具备或不需要实体办公条件的创新创业主体,可以利用众创空间内的集中登记地作为其住所(经营场所)办理登记。随着工商登记注册制度改革的深入,安徽此番明确,电子商务企业可以实行集群注册,在允许登记集群注册托管公司的同时,还允许多家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文化创意、翻译服务、工业设计、创业投资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登记为托管公司的住所,以托管公司出具的托管证明代替住所合法使用证明办理注册登记,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简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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