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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0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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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助推“公投法”民进党临阵急刹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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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义伟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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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年终岁末回顾一年来的两岸关系,有两件事情值得一提:第一,12月15日,台湾“立法院”国、民两党就“公投法”修正案展开较量,一向反对将“台独”公投条款纳入的国民党突然转向,支持这个条款,民进党错愕之下紧急刹车,撤回了这个条款;第二,两天后的12月17日,在《环球时报》年会上,原南京军区副司令王洪光中将认为两岸的冲突、危机不断加深,已经到了一个临近的爆发点。他的判断是2020年前后要爆发台海战争,很可能一举夺取台湾。 这两件事情,至少对笔者而言,是大大加深了对两岸关系未来走向的忧虑。 先谈台湾“公投法”的由来。现行的台湾“中华民国宪法”第17条规定“人民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之权”,第136条规定“创制、复决两权之行使,以法律定之”。上述权利中的选举、罢免权是针对“人”作直接民权的表示,而创制、复决权则是针对“事(政策、法案)”作直接民权的表示。为了和“宪法”的规定保持一致,国民党曾提出“创制复决法”草案,但民进党坚决主张用“公民投票法”名称,国民党为息事宁人接受了民进党的建议,2003年,“公投法”通过。 “公投法”通过实施后,以民进党为代表的绿营势力一直不满意,认为公投门槛设置太高、限制太多,极力主张修改。在今年年初赢得大选、同时成为“立法院”多数党之后,民进党开始加快推动修改“公投法”,国民党方面为了推动“日本核辐射食品公投”,认为确有必要降低公投门槛,双方有了基本需要与共识,“公投法”修订于是启动。 “公投法”修正案最敏感的条款,是“领土变更案之复决”是否要纳入全岛性公民投票适用事项。民进党内部一直有人希望将这一条款纳入,作为未来实现“法理台独”或举行统独公投的法律依据。被视为蓝营的亲民党坚决反对就领土变更一事进行公投,属于绿营的“时代力量党”则主张纳入公投。 关键时刻,国民党玩了一个大撒把。在与绿营的较量中,国民党“立法院党团”突然决定调整以往反对者的立场,倾向支持民进党的这一提案。这一招数不但在国民党党内引起争议与担忧,也将民进党逼进死胡同。在15日的协调会上,国民党“立委”黄昭顺表示,她反对“台独”,但民进党执政就要完全负责、承担,“我们从善如流,支持这个条文”。此话一出,在场民进党人士惊讶不已。民进党“立委”李俊俋反问“国民党转性支持了?”,黄昭顺肯定表示“我们支持啊”。 国民党突然转向支持,相关条款当然可以顺利过关,关键时刻,民进党没有了胆量与勇气,被迫提出修正动议,删除这一条款,改为“依宪法处理”。有专家评论说,这是撤除了一颗未爆弹。 除了领土变更这个条款,本次“公投法”修订还有一个敏感点,就是两岸政治事务谈判是否要纳入“公投法”。今年5月,民进党“立委”陈其迈提案,增列第十七条之一:“只要是两岸政治性协商,协商前后都要经由全民公投”。尽管当时台湾“中选会”表示反对,但民进党依然坚持纳入这一条款。然而,也就是在12月15日的协调会上,民进党自行将“两岸政治事务协商前后都需要公投”条文删除,强调应回归到“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处理。 在国民党彻底放弃抵抗的情况下,民进党自废武功,自行撤除了一大一小两个可能引发台海危机与僵局的条文,这个动作,值得仔细辨析。 首先,民进党紧急刹车,是因为该党充分认识到了大陆的底线和红线,是不可触碰的。如果触碰了,将遭到来自大陆的强力反制,将有可能“地动山摇”。这个玩笑开不得。 其次,蔡英文虽然迄今不承认“九二共识”及其核心意涵,但她一直强调在两岸关系上要“维持现状”“不挑衅、不意外”。笔者分析,民进党在关键时刻撤除敏感条款,应该是蔡英文亲自指示。这样的做法,保留了两岸关系的缓冲空间。 第三,虽然民进党撤除敏感条款,但这并不表明民进党就放弃了“台独”主张与立场。这个做法,只是表明民进党没有胆量搞“激进台独”,没有胆量搞公然的“法理台独”。接下来,民进党还是会继续推进“柔性台独”与“文化台独”,不会回到承认“九二共识”与一个中国原则的道路上来,两岸僵局不会因此有所改变。 对于国民党部分“立委”在此次“公投法”修正案上的表现,笔者在惊讶之余,也觉得有必要深切反思国民党在促进国家统一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虽然国民党在台“立法院”居于少数地位,如果民进党强行通过“台独”公投条款,国民党也阻挡不住。但是,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是国民党一贯的政策主张,也是其与大陆交流、交往的政治基础,是重大原则问题。将如此重大的原则问题当做讨价还价的筹码,变来变去,是极其不严肃的,操作不慎,是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这个教训,国民党方面应该汲取,并应该重申党纪,不得再犯。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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