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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0 第01版: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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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拟降单一股东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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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记者童芬芬29日北京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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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29日发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将保险公司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由51%降低至1/3,旨在有效发挥股东之间的监督制衡作用,防范不正当利益输送风险。 根据征求意见稿,保监会将对股权实施分类监管,将保险公司股东划分为三个类型,分别为控制类股东、战略类股东、财务类股东。 为规范股东出资行为,防范其用保险资金通过理财方式自我注资、自我投资、循环使用,征求意见稿以负面清单的方式,明确了不得入股的资金类型,包括:与保险公司有关的借款;以保险公司存款或其他资产为质押获取的资金;以保险公司投资信托计划、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获取的有关资金;不当利用保险公司的财务影响力,或者与保险公司有不正当关联关系取得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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