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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12-27
2016-12-27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海南电信设施建设保护条例明年施行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作者: 【记者苏群海口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92
    日前召开的海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新闻通气会透露,《海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局长薛良燕介绍,2011年5月出台的《海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是2000年通信行业实施政企分开引入竞争以来,全国第一部规范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实施为推动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幅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电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法律、政策文件的不断完善和海南信息通信业的快速发展,电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条例部分条款已滞后于形势发展,或者经实践检验不具有可操作性,不能完全适应目前电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的需要,因此亟须对其进行修订。
    她指出,本次对条例修改幅度较大,修订后的《海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共三十九条。规范的内容十分丰富,有许多亮点之处:一是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工作,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创新活力,推动形成该省电信市场上多种主体相互竞争、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电信建设市场格局;二是强化了政府对电信设施建设的支持,不仅将电信设施建设纳入各项规划,编制该省电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还将电信设施建设纳入市县控规;三是明确对电信设施建设的用地支持,针对困扰通信建设的选址难和建设难等问题都做了专门规定;四是开放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用于通信设施建设;五是对电信设施建设光纤到户工作作了具体规定;六是加大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力度,提高电信基础设施的利用率,破除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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