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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6 第02版: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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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第二支柱”功能难发挥 |
存在覆盖面窄资产规模小等问题 有待进一步深化改革 |
作者:
■本报记者童芬芬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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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年来的发展,“企业年金”这一个关键词逐渐让越来越的人们从陌生到熟知。 那么,这个被称之为我国养老“第二支柱”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处于怎样的发展现状?为应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问题,如何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突破发展企业年金?在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论坛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6》发布式上,来自不同部门的官员和专家学者等人士就上述一些列问题进行了头脑风暴。 企业年金自2004年孕育而生开始,即被看作我国养老保险的“第二支柱”。当前,我国企业年金的规模究竟有多大? 论坛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给出的数据显示:2015年企业年金参与人数2316万,比2005年增长了近15倍,近4年已有245万人领取企业年金,人均月领额从980元增加到1850元。 对于这样的规模,胡晓义说,“企业年金的覆盖范围总体仍甚小,基金规模只相当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存量的27%。” 对此,中共中央候补委员、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培林在致辞中也指出,我国政府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但与此同时,也应当看到,在经济进入新常态,社会即将进入深度老龄化的时刻,养老保险制度负担加重,基金财务压力进一步显现,年金制度作为第二支柱,存在覆盖面窄、资产规模小的问题。 这样的发展现状显然与我国养老保险的实际需求还无法匹配。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孙永勇指出,经过基本养老保险这么多年的快速发展之后,基本养老保险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首先,一系列指标都已经显示,基本养老保险已经进入低速发展的时期。第二,2015年虽然人保系统加大了各种力度来提高收入,但整体上来看基金运行情况还是很难改善。所以,整个基本养老保险的情况不容乐观。 参照发达国家经验,企业年金理论上具有广阔发展空间,也是重要的社会养老资源。以美国为例,在2012年末的企业年金资金结存规模就高达5.1万亿美元。 但在国内的实际运作中,企业年金不论是覆盖率还是资产规模,都远远不能和“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相提并论,实际上没有发挥“第二支柱”的重要功能。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构建包括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2017年要“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这些都在呼唤年金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那么,企业年金的发展究竟如何才能获得突破? 李培林表示,明年,我国将继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国家要补社会保障这个短板,社会保障既要补第二、第三支柱的短板,年金制度已经完成了从无到有的阶段,下一步要从有到广,将更多人纳入进来,让“多层次混合型”的养老保险体系真正建立起来,实现共享发展,这也是社会保障领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 在胡晓义看来,加快推进第二、第三层次养老保险,是完善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任务。他认为,深化改革需要关注三个方面:一是准确界定政府的责任,正确引导民生预期;二是合理调整体系的结构,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三是发挥市场功能,满足差异化需求。 胡晓义提出,应以创新理念发展和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从提高企业年金实施强度、重新定义第一与第二层次的边界、对第三层次做出明确界定和规范、进一步强化税优政策,以及科学安排多层次的比例结构等五个方面进行探索。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则认为,扩大参与率是当前年金制度改革首要任务。他说,参与率过小,企业年金在整个养老保障架构中、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必然无足轻重,构建“多层次混合型”社会保障制度便成为一句空话,福利模式的选择和试错过程就必将长期处于摸索之中,甚至资本市场的发育与成熟也必将长期处于目前的幼稚阶段。 对于年金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郑秉文提出了十点政策建议,包括引入“自动加入”机制扩大年金参与率,放开个人投资选择权引入“自动加入”的条件,建立“合格默认投资工具”放开个人投资选择权,扩大投资范围提高风险收益,以及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参与率等等。 孙永勇也提出几个方面的思考。他说,当前基本养老保险的情况不容乐观,顶层设计方案不出台的话造成的未来影响就会越来越大,另外就是扩面的问题,现在很多小微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面临着一些难题,特别是经济状况不好的很多小微企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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