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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12-21
2016-12-21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加强产权保护提升企业家信心

作者: ■新京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772
    16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抓紧编纂民法典,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坚持有错必纠,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在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前的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正式对外公布。这是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
    在民间投资持续下降的背景下,中央强调加强民企产权保护,意义重大。今年民间投资出现的断崖式下滑,令海内外中国经济观察者感到担忧。
    民间投资的萎缩,原因复杂。市场准入问题、投资机会缺乏、“融资难”、企业生产成本增加等,都是引发民间投资萎缩的因素。而民企产权保护不力,对民间投资增速下滑,也要负一定责任。
    在一些缺乏产权保护的地区,地方政府和官员把民企视为予取予夺的“唐僧肉”,动辄以各种理由对企业罚款、要求各种赞助费,企业迫于压力,只能被动缴纳;在招商阶段,地方政府向民企做各种许诺,一旦招来,就各种“吃拿卡要”,让来投资的民企老板后悔不已;在企业或者企业主遭遇官司时,地方法院有时违法查禁企业财产,把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混淆。
    在民企投资热情不高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向制度改革要增长红利,通过保护民企产权,给民营企业家以稳定的预期,以激发他们的投资热情。
    有必要强调,企业拥有的财产,只要是合法取得,即应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未经正当法律程序,地方政府不能剥夺;要尊重契约原则,不得以领导人更替而违约、毁约,不尊重与民企的契约,新官必须要理旧账。
    民企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引擎,也贡献了大多数的就业岗位。在经济增长乏力背景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保护民企产权,正当其时。努力保护民企产权,有助于提升企业家投资信心,从而实现中国经济早日企稳,避免经济继续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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