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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12-14
2016-12-14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三部门要求做好就业扶贫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82
    【本报北京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消息称,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开发岗位、劳务协作、技能培训等措施,帮助一批未就业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一批已就业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帮助一批贫困家庭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就读技工院校毕业后实现技能就业,带动促进1000万贫困人口脱贫。
    《指导意见》明确,要切实维护已就业贫困劳动力劳动权益,指导督促企业与其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职业健康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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