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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2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辽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创投领域

作者: 【记者程景亮孙智沈阳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01
    为实现技术、资本、人才、管理等创新要素与创业企业的有效结合,近日,辽宁出台《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鼓励包括民间投资等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活动。
    按照《措施》要求,行业骨干企业、创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创业服务中心、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创业创新资源丰富的相关机构,以及包括天使投资人在内的各类具有资本实力和管理经验的个人、各类机构投资者依法设立的公司型、合伙型创业投资企业均可以参与创业投资活动。
    在大力培育和发展合格投资者的同时,《措施》还鼓励和规范发展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创业投资母基金。对于优质的创业投资基金,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将会注资,培育其发展壮大。
    此外,《措施》还明确要求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充分发挥各级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聚集放大作用,引导民间投资等社会资本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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