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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12-07
2016-12-07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湖北出台“新经济十六条”

作者: 【记者吴浩通讯员周英武汉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784
    近日,经湖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签批,湖北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力推动湖北省经济转型升级,释放新经济发展活力。
    《意见》围绕营造宽松包容发展环境、健全人才集聚流动机制、完善财政金融支撑体系、支持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出台了16条具体细则。
    《意见》提出,营造宽松包容发展环境,要实现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提升快捷响应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审慎监管制度、强化公共数据资源共享。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急于作规划和顶层设计,不急于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推进新经济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取消不必要的行业门槛限制。
    在健全人才集聚流动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引进培育高端人才、培养专业人才、完善人才服务与保障机制,推进人才评价机制。对省级认定的产业领军人才直接给予5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补贴。《意见》提出,大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建立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完善创业投资政府引导机制。支持社会资本参股政府设立的各类引导基金设立天使基金,强化对科技创新成果在种子期、初创期的投入。《意见》要求,推进“双创”改革试验,打造产学研用紧密合作的创新平台,支持产业发展载体建设。
    湖北省发改委高新技术处相关人士分析:湖北新经济总体规模偏小,力量较弱;但动能在增强,势头强劲。今年前三季度,湖北省电商交易额逼近万亿元,位居中部第一;斗鱼、卷皮网等一批互联网企业争奇斗艳,工业机器人、光纤光缆等高技术产品产量增速明显加快,商业航天、存储器和新能源汽车三大国家级产业基地落户湖北。
    “武汉是全国第三大教育中心,随着‘科技十条’‘黄金十条’的逐步落实,科教优势正在进一步彰显。”湖北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资本领域,该省还设立了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等,这将对新经济发展形成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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