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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11-23
2016-11-23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成都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再增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32
    【本报成都讯】为稳定房地产市场,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1日出台新政,所购二手房楼龄在十年以上的,相应提高一成的首付款比例,而有逾期记录的,首付款比例参照相关文件也将相应提高。
    此次成都的公积金新政具体内容之一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对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新政还包括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与职工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双挂钩;所购二手房楼龄在十年以上的,相应提高一成的首付款比例;有逾期记录的,首付款比例参照相关文件也将相应提高等调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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