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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3 第01版: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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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将动态监管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 |
涉及采购预算计划编报审核审批事项执行情况和采购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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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讯】记者22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近日印发通知称,将对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推动中央预算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通知,动态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报情况、政府采购审核审批事项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通知称,财政部(国库司)将依托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对采购项目采购预算和计划编报、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采购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和采购合同公告等环节的数据信息进行核对校验,对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 通知要求财政部(国库司)将动态监管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定期反馈主管预算单位核实,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各主管预算单位应加强本系统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管理,督促所属预算单位做好政府采购活动的内控管理,积极配合财政部(国库司)对动态监管中发现疑点问题的核实处理,对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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