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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11-16
2016-11-16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枯井吞噬孩子悲剧不能重演

作者: ■新京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857
    河北保定男童坠井事故引起社会对于废井隐患问题的关注。有媒体记者深入石家庄、保定、承德等地调查发现,废弃枯井种类繁多,数量是个未知数,更谈不上有效管理。记者询问水利、农业多个部门,均表示废弃枯井不归它们管。
    保定男童的悲剧已够令人震惊了,但更令人震惊的是,大量散布于城郊野外的废弃枯井,很多为无主之物。由此暴露出的是目前地方治理的一个通病,对于地上的建筑物,大都能有效进行管理,而那些地下的建筑物和设施,往往难入官员法眼,下水道是如此,废弃枯井也是如此。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废弃枯井?首先这些井从开凿之初,就处于极为混乱的状态。在中国的城市和乡村,私自雇人打井的现象非常普遍。之前媒体就报道了北京城乡接合部的私自乱打井问题,开凿机井的审批制度形同虚设。
    而一些经过合法审批开凿的井,同样好不到哪里去。因为这些井被开凿之后,日常管理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不要说废弃的井,许多正常使用的井一样有噬人危险,类似的个案举不胜举。更要命的是,这些井开凿时有人管,废弃时如何处理,却没有相关强制性要求,正是这个管理的大漏洞造就了无数吃人的“黑洞”。
    花钱就能打井,不用的井可以随意废弃,这样现实的背后是巨大的“监管真空”。很显然,政府部门及其官员只是将井当做普通地下建筑,至多从水资源和地下空间的管理着眼,它们并未认识到,这些井眼同时也是公共安全的一个个风险点。
    频发于各地的坠井事故无疑是重大警讯,如此粗放的管理模式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首先要做的是加强对井的开凿、使用、废弃的全过程监管,依法打击未经审批擅自打井者。
    对于大量散落于城乡的存量废井,各地政府应向排查地质隐患一样,排查这些人造隐患,在管理部门主动排查同时,通过奖励的方式鼓励民众参与举报,不让一个废井漏网。对于排查出的废井,应当一一建档立案,现场竖起明显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安排专人日常巡查。对于有产权方的废井,政府要督促产权方限期处理,对于无主废井,政府当拨出财政专款,统一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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