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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10-31
2016-10-31 第08版:八版 【字体】大 |默认 |

大足区成立民企商事纠纷调解中心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88
    为了维护会员权益,帮助会员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商事纠纷,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大足区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调解中心近日在区法院正式成立,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廖文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国强,区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李德芬,区法院院长王科出席仪式。
    大足区工商联(总商会)根据重庆市工商联、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要求,主动与大足区人民法院对接,就成立大足区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调解中心达成共识,并研究制定了工作细则,使调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大足区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调解中心是依法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的调解本辖区内民营企业间商事纠纷的调解组织,业务上接受大足区人民法院的指导,由大足区工商联(总商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主持民营企业间商事纠纷诉前、诉中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负责调解人民法院委托的企业商事纠纷;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引导民营企业自觉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尊重社会公德等。
    “我们成立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就是要为民营企业商事纠纷案件搭建一个快捷、免费、公平、公正的处理平台,让各方实现共赢。”李德芬说:“作为民营企业家来说,解决纠纷的根本还是在于要坚持以守法诚信为底线,树立良好社会信誉,使企业屹立于社会。”
    廖文丽希望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切实发挥好作用,及时化解企业矛盾纠纷;区法院要强化对调解员的培训,增强调解员的实际工作能力,让调解员切实为发生民商事纠纷的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区工商联要加强对民营企业守法诚信的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务必要遵守法律,以身作则,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杨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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