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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10-31
2016-10-31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京津冀签署商标保护区域合作备忘录

作者: 【记者陈雪根北京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43
    日前,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充分协商基础上,就商标保护区域合作达成共识,在国家工商总局见证下签署《京津冀商标保护区域合作备忘录》。
    据悉,京津冀商标保护区域合作包括建立区域联络机制、加强执法联动配合、建立著名商标异地保护机制、互认联保商标品牌战略示范企业、建立驰名商标异地申报制度、加强冬奥会标志保护工作、构建商标管理资源共享平台、疏通商标管理信息通报渠道、搭建区域商标品牌展示平台、定期开展区域合作交流活动等10项共识。三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著名商标,实行“一地认定、区域共认、异地联保”机制;对各自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评选认定的商标战略示范企业,相互通报名单和主打商标信息,实行互认和区域内联保。
    目前房山分局已与河北省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涞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立“京冀‘房涿涞’地区商标联合监管协作机制。通州分局与天津武清、河北廊坊等六区、市、县工商(市场监管)局签署《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大兴分局与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安次区、固安县等四地市建立《消费维权、执法办案和市场准入一体化合作协议》。延庆分局与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建立“跨区应急执法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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