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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10-28
2016-10-28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交警设岗收钱背后的地方生态

作者: ■敬一山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030
    黑龙江省依兰县的松花江渡口,是超载大货车前往哈尔滨的必经通道。最近有媒体曝光,依兰县松花江渡口江南、江北,每天停靠着不同牌号的警车,过往超载大货车交钱后,就能得到放行。但当地交警部门否认是设私卡,而是“治理超载车辆”。
    尽管当地交警部门在“辟谣”,但媒体的报道中人证、物证俱在,简单的口头否认恐怕很难取信于人。尤其是除了货车司机和交警的直接“交易”之外,当地还滋生了特殊的“保车人”,收了车主钱之后“县路政、运管都保过”,各路查处消息可以随时通知车主。如此成熟的“保车”市场,显然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也不太可能是个别交警的违规,而是反映着当地暧昧混乱的治理生态。
    治理货车超载的确是个老大难。前几年有些地方甚至被曝光过“超载月票”的奇葩做法。可见,在“不超载就亏本”的现实之下,货车司机有着强烈的超载冲动,如何在保护货车权益和保障道路安全之间寻找平衡,考验着各地执法部门的智慧。虽然舆论一再呼吁要通过减税、减费等方式,从根本上化解超载难题,但治本和路面上的治标,是两个层面的问题。即便“不超载就亏本”的情形依然存在,也不能彻底放任道路上的超载风险,所以“罚款治超”虽然是治标难治本,但如果确实是考虑到道路安全,那也有其合理性。
    但“罚款治超”和“执法经济”,依然是截然不同的两种逻辑。前者必须依法依规,罚在明处,核心目标是为了减少超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后者则是为了罚而罚,核心目标是收“黑钱”,只要车主钱到位,无论怎么超载都可以放行。遗憾的是,依兰县的“治理超载车辆”看起来更像是后一种,而这样的执法逻辑,到底是要治理超载还是鼓励超载?
    如此“以罚代管”,不仅给道路交通增添了安全隐患,也在恶化当地的政治经济生态。如果交警设私岗收钱、“保车人”通吃相关部门属实,足以说明当地公权力的失范。这些年,东北经济下滑严重,网上不时有人反思东北一些地方的政治经济生态。其中批评较多的一种现象,就是公权力失范。交警涉嫌设私岗,似乎正为那种失范提供了佐证。
    交警设岗收钱,背后是怎样的地方生态?现实中,一个商人、一个企业会选择在哪个地区和城市去发展,那里的公权力是否规范、法治环境是否健康,都是重要考量因素。以“罚款治超”而言,过去被曝光问题较多的地方,通常经济都不太发达。由此可见,失范的公权和失败的经济往往互为因果。因而,依兰县调查回应这一事件,有必要置于整治一地权力生态的框架下,而不能只把责任推给个别执法人员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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