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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10-19
2016-10-19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对房企“托市”造假不能手软

作者: ■新京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701
    日前,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派出12个检查组,突击检查20个在售楼盘。不少房企的套路之深让人瞠目:有楼盘开盘当天仅售出不到两成,对外却宣传“2小时劲销九成”,还有所谓的“日光盘”也是虚张声势。十一期间,住建部还公布了一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中介机构。
    早在2003年,房地产信息披露和监控系统就已开始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推广使用。2008年国家发改委宣布,住建部的“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初步设计概算”已经获批。2013年,相关部委又提出要实现县级以上城市联网,届时异地购房和多套购房行为监管及房地产税政策将具备基本的数据基础支持。
    但时至今日,房地产信息对外披露依然存在巨大盲区,购房者往往只能通过开发商自行对外公布的信息,来作为该处房源销售的信息参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房地产对外信息披露和预警体系建设的迟迟不见成效、现有行政管理和处罚力度太软,都让“托市”造假泛滥成灾。
    击穿“托市”造假,尽快推进全国房地产信息对外披露系统的构建速度,已是当务之急。各地政府也应完善当地商品房销售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房地产销售的各类信息。
    监管部门要将动真格的突击检查等作为常态,发现开发商和中介违规行为,要真正零容忍,该取消其经营资质的要取消,该重罚的要重罚,同时要注意跟将单位、责任人造假纳入信用记录等举措并用,还可参照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提高违规成本。
    造假不应是造假者的通行证,严打托市应成为房地产投机泡沫破灭的墓志铭,监管部门必须彻底打掉“托市”造假的利益链条,尽力消除房价短期内暴涨、楼市紧张的非正常因素,才能为下一轮宏观调控提供执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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