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10-19
2016-10-19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启动

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

作者: 【记者周勇刚18日北京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87
    记者今天从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二五”总结暨“十三五”行动计划启动工作会上获悉:将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尤其是构建连锁中医医疗机构以及发展康复医院、护理站。
    据了解,此“十三五”行动计划具体目标是:到2020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
    此“十三五”行动计划总方向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在“十三五”期间有明显提升,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30%。“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和治疗方式灵活、预防保健作用,为城乡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表示。
    据介绍,在此行动计划中,明确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大力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对以往民营企业发展遭遇的“肠梗阻”等问题,此行动计划强调“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对其不作布局限制,并保证社会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