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6-10-12 第03版:三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时报点评 |
|
|
|
|
|
|
1.由于我国破产法规不完善,无章可循的地方很多,所以对于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法院应尊重债权人的意见,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债权人。法院要做的是维持各个债权人之间的公平关系。 2.亚吉铁路模式的确是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新样本,但这样的结论要多说给外国人听。目前我国铁路在海外到手的订单,距离我国的目标还很远,比如习近平主席和李克强总理出访南美反复倡导的“两洋铁路”,至今还没有具体下文。要站在对方角度研究对策。 3.对于祖祖辈辈生活繁衍于斯的农民来说,宅基地有偿转让干系重大,一旦踏空就无回头路,所以政策暂时限制一下也无妨。城市既然要控制房价,那就不宜扩大购房者的队伍。 4.农民自建房原本就没有质量监管,出于多要拆迁补偿款的目的而加盖层数,明知不安全还租给别人居住,难免涉嫌刑事犯罪。但国家质检体系没有覆盖到农民自建房,这是个漏洞。 5.环卫工人“以暴制暴”的做法固然不可取,但此事却将路权问题牵进舆论场。乱停车还是轻的,许多司机侍强凌弱、冲撞行人、抢行人绿灯等等恶行,社会似乎已经默认了! 6.月嫂培训市场的乱象,与“国家标准”虚置化有关。“国家标准”应该有完全中立的机构监管,但现在的许多中介根本不“中”,给钱就发合格证。 7.既然网络经济是发展方向,那么监管部门就应该将触须延伸到这个领域,比如可以在交易平台那里设立监管人员。总之不能单靠平台,坐等消费者受骗后再来投诉。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