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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10-11
2016-10-11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甘肃科技成果入股可获股权奖励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09
    【本报兰州讯】多年来一直呼吁的科技人员成果奖励,在甘肃省有了明确的量化比例。甘肃省政府确定,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可获得股权份额60%的奖励。
    记者了解到,甘肃近期出台的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对科技成果的奖励比例进行了明确规定:将科技成果作为出资而获得被投资企业股权,可按不低于所获股权份额60%的比例给予奖励;采取科技成果收益分成方式的,从转让该项科技成果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60%的比例;采取股权奖励和股权出售方式的,激励总额最高可达企业和单位近3年税后利润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的35%;采取股票(份)期权方式的,可结合本企业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对有关人员实施分档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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