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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10-10
2016-10-10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南昌:首套房最低首付提至30%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18
    【本报南昌讯】据江西省南昌市房管局透露,10月8日晚,《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出台,南昌将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意见》指出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住房金融监管。根据《意见》,首次购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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