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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0-10 第01版: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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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颁出个体户五证合一首证 |
所有市场主体均有统一“身份证” |
| 作者:
【记者杨联民李刚9日上海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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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试点区域,上海市工商部门日前颁出“五证合一”首证。自此,上海成为全国最早实现全部市场主体“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省市,包含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均有了统一的“身份证”。 自10月1日起,上海试点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申请人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 在“两证整合”的同时,上海还将个体工商户纳入“五证合一”信息共享范围,招聘职工后凭营业执照就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有关部门间实现了企业登记、社保、统计等信息共享,所有数据共享转换工作都由政府部门在后台完成,进一步方便了申请人办事。以社保登记为例,“五证合一”后市场主体工商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无需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变化信息共享至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将同步进行调整,以“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 据悉,上海从10月1日起实施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在去年推行“三证合一”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将原有申请人需要向五个部门分别办理的五张证,缩减为工商部门的一张营业执照,简化了办事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进一步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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