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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9-30
2016-09-30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上海环境保护条例将实施

作者: 【记者杨联民李刚上海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69
    近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透露,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悉,修订后的《条例》增加了“绿色发展”、“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两章,条文数量从原来的60条增加到91条。
    据了解,环境质量改善和绿色发展是环保“十三五”规划的两个重要方面。根据规划,到2020年,上海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空间规模、资源利用效率需显著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PM2.5年均浓度达到42微克/立方米左右,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生态用地面积达到3500平方公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5亿吨标煤以下,煤炭消费总量持续下降。
    对此,《条例》从立法上突出源头预防,强化污染治理。污染防治方面,上海将完善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强化机动车船管理、加强扬尘控制。水领域中,强化水源地保护,太浦河水源地实施危险化学品禁运,禁止工业污水外运。土壤方面,上海将建立政府调查与企业监测相结合的土壤污染防控机制,强化风险防范和修复责任,严控污染场地用于敏感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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