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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21 第01版:一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  | 沈阳鼓励社会资本金融创新 |  |  |  | 
				  | 作者:
【记者程景亮孙智沈阳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6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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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优化沈阳市金融发展环境,支持产业金融发展,发挥金融机构的集聚效应,近日沈阳出台多项新政鼓励金融产业创新发展,并将更多着眼点放在了“智慧金融”和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在鼓励金融创新方面,新政明确提出,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的股权投资机构落户沈阳,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创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新途径,满足中小企业流动资金需求。
 新政指出,要鼓励和支持搭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和金融信息交流平台,引导金融机构不断推出新型金融产品,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的需要。鼓励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融资担保等机构创新合作模式,联动发展。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创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新途径,满足中小企业流动资金需求。对承载“智慧金融”重大项目的金融核心功能区,根据注册资金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500万元。对于成功争取总部在沈阳市投资的驻沈保险分支机构,按照实际投资额给予1‰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时鼓励和支持金融市场、要素市场创新。鼓励引进和设立股权、金融资产、票据交易等金融要素市场。
 此外,沈阳还鼓励企业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以及通过债券和资产证券化融资。
 为了进一步支持产业金融发展,新政还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的股权投资机构落户沈阳。同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开展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和股权投资风险补偿试点,不断探索新兴产业融资。
 另据了解,沈阳还将研究设立“沈阳自主创新示范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将主要用于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过程中产业孵化器等平台搭建及重点科技类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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