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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0 第02版: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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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多种政企交流平台 建立各类工作对接机制 |
大连大力维护民企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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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通讯员孙岚洁记者周太友大连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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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连市工商联与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签署合作协议,在工商联设立检务联络站,今后将采用调研、法律咨询、畅通监督控诉渠道等方式,密切检察机关与非公有制企业联系,更有效地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 这是大连市工商联继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法制办、市中小企业局等单位签署为民企服务合作协议之后,又一次与政府、司法部门建立了正式合作关系,也是大连市工商联搭建的横向法律服务队伍框架中的重要一环。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强化工商联法律服务职能,提升法律服务效能,打造法律服务大格局,从2015年开始,大连市工商联在原有资源平台基础上进行了拓展,着力打造纵、横两条法律服务队伍新框架。其中的横向框架就是通过建立与同级各政府、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各单位职能优势和特点,为会员企业与各相关单位打造政策直通车和信息传递高速路。 大连市工商联与大连市政府法制办建立了执法监督联系点,在会员单位中聘请了特邀社会督察员,并对大连市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涉企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案卷评查。评查内容包含环保、质监、土地等各类涉企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的受理,市工商联运用自身法律队伍力量,通过对案卷的评查,及时发现并反馈了政府部门不规范和违法行政行为,保护了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工商联在社会治理方面的地位。比如在一次对某局处罚市工商联某会员企业的案卷评查中,发现该案件处罚数额达到举行听证的条件,但执法人员并未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工商联及时将案卷评查情况反馈给法制办,法制办将情况通报给了该机关,最终该行政机关主动撤销行政行并举行了听证。 工商联会员企业,大连某集团因旗下商场与商户间的柜台租赁合同纠纷被告上法庭,结果两审败诉。该集团董事长认为自己公司并未违法,因此找到大连市工商联帮助维权,工商联法律处查阅案卷后认为案件确有认定事实不清之处,并帮助其找到了新的有力证据。随后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诉,辽宁省高院接到大连市工商联直接呈交的申诉书后,高度重视,认真听取了大连市工商联的法律意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核后表示认同申诉意见,遂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启动再审程序。作为一场普通的民商事案件,能够到省高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和大连市工商联法律维权工作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大连市工商联副主席刘琳认为,搭建横向法律服务框架,是新形势下加强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的必然要求。一是市场经济法治建设要求工商联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力量。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民企法律意识不断提升,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在此情况下,工商联必须强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延长工作手臂,尤其是要利用好政府、司法部门中的法律资源,为促进民企健康成长发挥作用;二是新常态下要求工商联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职能。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已成为社会发展主要问题,民企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从过去单纯的法律咨询、维权服务扩展到对各项改革措施的政策获取和对接上,这就要求工商联打通党政部门与企业间的政策传递和交流渠道,帮助民营企业及时、有效利用好各项改革措施;三是新型政商关系要求工商联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随着反腐工作的深入,政商关系进入新常态,政府、司法部门急需建立新的沟通模式,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应该为政府、司法部门与民企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搭建平台。 目前,大连市工商联已经与市法院、检察院、法制办、仲裁委、科技局、经信委、外经贸局、发改委、税务局、工商局等多个部门建立了经常性联系机制。根据各部门的职能特点搭建了相应的政企交流平台,分别建立了政策推广、扶持、法律咨询、维权、监督、建言献策、调研等各类工作对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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