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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5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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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热点城市调控政策一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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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武汉 厦门9月5日起限购 厦门国土房管局8月31日发布公告称: 自9月5日起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以下3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 一、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三、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上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交易时间按以下方式认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买卖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收件时间为准。政策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武汉9月1日起限贷 8月31日,一份关于调整武汉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文件在业内传开来。流传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 二、对在武汉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或还有1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 三、对在武汉市拥有两套以上住房且有两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暂停发放房贷。 此外,对通知实施日之前已签订认购书且交付定金,或已交付首付款,未正式网签合同的居民家庭购房行为,如能提供认购书及定金电子进账单原件、或能提供首付款电子进账单原件,则最低首付款比例仍按原规定执行。文件显示,该项政策将自9月1日起执行。 其他城市 2016年8月9日 合肥限贷细则出台,合肥房查有两套房,征信有一笔住房贷款未结清的,拒绝贷款。 2016年8月11日 南京新政发布: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除高淳、溧水);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除高淳、溧水)。 2016年8月11日 苏州重启限购:对外地人买二套房设限。①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不受任何限制。非本市户籍购买第二套住房,必须提供缴纳证明或社保证明。②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由40%调整为50%;居民家庭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继续停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深度调整最快9月到来 随着各热点城市楼市调控政策落地,业内看空的声音不断。 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认为,今年9月到明年上半年,楼市总体将出现短期调整,深度调整城市更加集中。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政策面已经到了出台的“窗口期”,热点城市政策存在收紧的可能性,三季度这些城市将有提首付“降杠杆”类的措施出台,尤其是其他房价上涨幅度较大的二线城市也极有可能重启楼市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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