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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 第01版: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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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入选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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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贵阳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综合考虑现有生态文明改革实践基础、区域差异性和发展阶段等因素,福建、江西和贵州被列入首批试验区。这标志着贵州省成为我国西部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将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近年来,贵州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去年出台了《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和《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了问责对象、情形、方式等内容,构建了问责制度的基本框架。贵州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贵州“生态问责”将领导干部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剑指”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管理保护以及生态环境损害事故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 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中,贵州省还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职能集约、功能完善、衔接紧密、运转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体系,司法力量强力介入生态领域。 贵州生态产业近年来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围绕山、水、林、气候等独特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天然饮用水和生态旅游等生态产业,“十二五”期间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27%。此外,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发展,创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20个,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超过500亿元,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37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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