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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8-24
2016-08-24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发票“变身”无监管是谁不作为

作者: ■范丰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788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纪委、丹徒区检察院根据网帖反映,对镇江市丹徒区科技局局长魏志康展开调查,发现在丹徒区科技局的账上有大量五星级酒店的“餐饮”发票,而这些发票在酒店系统内显示的科目却是开房,魏志康与李某开房次数达34次,费用都在单位报销。
    
    镇江市丹徒区科技局局长魏志康利用手中的职权,非法套取、违规申报科研资金达230万余元,用于吃喝招待、与上级拉拢关系,每月消费近万元;他还时常带着发票到一些受到其“恩惠”的企业索贿,企业迫于其是局长而乖乖送钱。科技局在他的操控下,已经成了魏家小店,这样的科技局,在科技创新、科技兴区中还能有什么担当?
    虽然,当地法院对魏志康案作出了宣判,但此案留给人们的思考没有终结。
    魏志康案是网友揭发出来的,如果不是网友揭发,他还可能稳坐钓鱼台,滥用权力,把科技局这一魏家小店继续开下去,到头来,部门的职能就会变得名存实亡,地方的科技事业必然受到重挫。这样一个道德败坏,弄权作祟的腐败分子为何在单位和当地的权力系统中如入无人之境、胡作非为?暴露了单位的监督机制已经完全失灵,地方的组织部门在选人用人机制上已经出现了不小的漏洞。
    经费使用是否规范,审计部门对当地的行政事业经费负有审计监督职责。魏志康开房报销发票发生在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的两年时间内,地方的审计部门为何没能审计出哪怕一张弄虚作假的开房发票?科技局在经费的使用上出现了乱作为的问题,而审计局对科技局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则出现了不作为的问题。
    魏志康的违纪、违法问题并非偶发,也非单一。魏志康的问题最终被网友发现了,而容易发现和应该发现魏志康问题的部门倒没有发现。因此,在处理魏志康一案时,绝不能只及一点,不及其余,是谁把魏志康从眼皮底下放了过去,应该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有关此案方方面面的漏洞及其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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